《食品安全法》148条第2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有两三次,林绍纲在夜里醒来,看见郭小川坐在床边的小板凳上,趴在床沿,头钻进被子一角,左手拿着手电筒,右手写东西。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让核子"裂变"的"茭白队长"》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范增玉三宗罪的涉案金额约6000万元,其中绝大多数都与被称为“高铁一姐”的山西女商人丁羽心(丁书苗)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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